请有以下科研项目的老师注意:
1、2011年以来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含各类校级项目,注:包括各类基金的学校配套经费)
2、2006-2010年立项但2013年7月以前还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3、2006-2010年立项且2013年7月以前已经结题,但是有结余经费的科研项目
按照教育厅下发川教函【2013】519号文,要求各省属高校对科研经费自查自纠的规定,现在需要大家完成以下工作,所以请大家务必于9月29日之前将相关表格填写、打印并签字以后放入学院“蒋青权”信箱,且自查情况表电子版本发到邮箱:jiangqingqua@126.com。过时不候,请大家理解!!
一、填写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
(下载地址:http://210.41.192.120/plus/list.php?tid=189)
二、编制科研项目预算表
(下载地址:http://210.41.192.120/plus/list.php?tid=189)
1、编制预算表之前,大家可以阅读参照《西华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13〕177号);《西华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13〕176号);《西华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13〕146号)(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政务公开”栏内下载)。
2、以前没有编制预算但本次需要补预算编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自己核实已经报销的账目,并归并入《西华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13〕146号)中规定的相应科目。
3、2006-2010年立项且2013年7月以前已经结题,但是有结余经费的科研项目,科研处和财务处将为此项目重新建立账户,并按《西华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13〕146号)第八条第1款、第2款、第十三条、十四条的规定编制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