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西华师大校〔2025〕10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专业生师比、实验实训条件等因素,特制定物理与天文学院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审核本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 组织考核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
组长:钟劲翔 雷洁红
副组长:邓宗文 徐平川 兰小飞
小组成员:蒲瑾 刘雄伟 何帆 王秀梅 杨敬 孙斌 付绍柯 文玮 刘念 胡洪林 陈鑫(秘书)
纪检组:邓宗文(纪检组长) 张志娇 王坤
二、转专业原则及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体类专业;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高考录取时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其他艺体类专业;以特殊需求预科或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招录的学生不能转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等享受特殊招生政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二批次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本科一批次招生的专业(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为准);通过专升本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不得转专业;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当年最低录取分数20分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和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二)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同学,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过转专业考核,被新专业拟接收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将纳入该生的成绩管理体系;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四)转专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该修读而未修读的课程,必须进行补修。转入新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认定相应的课程学分。
(五)转专业学生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六)学生在读期间,转专业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且修业年限不得超过《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本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六)转出和转入的专业
2025级可转出专业:物理学(师范)、天文学、材料物理。
2025级可转入专业:物理学(师范)、天文学、材料物理。
备注:以上专业只接收高考为理工类专业学生或高考选考物理和化学的考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需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名额及高考成绩要求
(一)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1、物理学(师范)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19人;
2、天文学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4人;
3、材料物理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3人。
(二)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高考成绩要求及考核要求
转入物理学(师范)专业、天文学专业、材料物理专业的学生,其高考物理成绩的得分率≥0.55且面试成绩≥60分。
四、工作安排
(一)2025年12月25日15:00至12月29日18:00,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二)2025年12月30日08:00至12月31日18:00,审核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均视为不予转专业。
(三)2026年1月9日18:00前,根据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确认、综合考核(考核须选用笔试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录入、学生转入确认(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对于拟同意转入学生,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方式:线下笔试(50%)+面试(50%)
笔试总成绩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高中物理核心知识:力学(包括质点运动学、牛顿运动定律及其应用、动能与势能、机械振动与机械波等)、电磁学(包括稳恒电场、稳恒磁场、电磁感应等)、光学(包括光的传播、光的“反射、折射、干涉、衍射”等)、近现代物理学(包括相对论、量子力学、原子核物理学等)、热学(包括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等)。
面试总成绩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物理学、天文学、材料物理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或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笔试考核时间:2026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核地点:理科楼B111会议室
面试考核时间:2026年1月6日下午15:00
面试考核地点:理科楼B111会议室
参会人员:转专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六、公示及名单报送
2026年1月9日18:00前,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并在教务系统中确定拟同意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名单,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七、咨询
(一)本工作实施方案未涉及的其他事宜参照《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25〕106号)》执行。
(二)本工作实施方案由物理与天文学院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817-2568348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5年12月24日